9月13日,三明市印发《关于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人员管理的意见》(下称 《意见》),进一步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,优化整合和有效利用县域医疗卫生资源,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,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,在编制使用、人员招聘、人事安排等方面赋予其更多自主权。
与全国其他许多地区一样,三明同样存在看病难、看病贵、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、医疗资源流动不顺畅、就医秩序不合理等问题。造成这种情况,主要有上级医院不肯放、下级 医院接不住、人民群众往上挤等3个原因。三明市出台《意见》,围绕突破总医院与基层的纵向壁垒,从编制上入手,让总医院(医共体)真正实现“一家人”“一条心”“一本账”。
在改革编制管理方式方面,在保持现有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性质和公益 属性不变的基础上,将医共体范围内的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由县(市、区)卫健部门管理调整到总医院(医共体)管理,并将人、财、物、事、绩、管等全部收归由总医院(医共体)统筹管理。
在优化人员调配管理方面,由各总医院(医共体)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其在编在岗的财政核拨、财政核补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意见,经各县(市、区)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,向同级卫健、编制、人社部门报备后组织实施。
在经费保障方面,各县(市、区)财政部门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编制总数给予人员经费保障,经相关部门核定使用的编制外人员要给予定额经费补助,经费由各总医院(医共体)统一管理。
在人员招聘方面,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“县管乡用”,总医院(医共体)内的人员由各总医院(医共体)统一招聘、培训、调配和管理。(刘岩松 周显葆)
省政府及省直单位
国家、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卫健委
各设区市卫健委
直属单位
其他卫生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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