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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闽卫医罚[2023]11号
行政相对人名称: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
案件名称: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(二化分院)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
处罚类别:警告、罚款
处罚事由:患者住院病历未有手术核查内容
处罚依据: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、《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》
处罚结果:警告,罚款贰万元整
处罚决定日期:2023年1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