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
来源: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时间: 2016-06-15 15:47
闽卫综函〔2016〕233号
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、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,委直属各单位,福建医大、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,省中医药研究院,委机关各处室:
  现将《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实施方案》印发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组织落实,并将2016年前三季度、全年工作落实情况分别于9月12日、12月1日前报送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。
  联系人:蔡家庆,电话:87275329。
 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
  2016年6月14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   
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实施方案
  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6〕19号)、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》(闽政办〔2016〕83号)精神,结合卫生计生实际,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  一、总体要求
  紧紧围绕有关卫生计生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,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、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》,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,加大公开力度,加强政策解读回应,不断增强公开实效,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。
  二、主要任务
  (一)大力推进医疗卫生计生信息公开
  1. 完善公开目录。各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按照《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》(闽卫办信息函〔2015〕22号)要求,认真做好院务公开、办事公开等工作,规范和细化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设置,规范和细化向社会公开、向患者公开、向内部职工公开等内容,规范和细化信息的采集、编制、审查、公开、管理等流程。(各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、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负责分别负责落实和推动落实)
  2. 及时更新信息。及时更新完善相关数据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单位信息。各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,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各地各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,不能当场答复的,应于15个工作日内答复。各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及时将本单位每季度主动公开、依申请公开信息等情况,送交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。(各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、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分别负责落实和推动落实)
  3. 拓展公开渠道。坚持方便群众知情、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,充分利用网站、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微博微信、短信平台、咨询热线、公开公示栏、电子信息屏等多渠道传播信息,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信息。加强医患沟通等各项便民服务工作,完善医疗服务咨询和投诉制度,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,减少医患矛盾。密切跟踪舆情,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,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,做好对公众关切问题的回应工作。(各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、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分别负责落实和推动落实)
  (二)主动做好政策解读
  1. 同步制定解读方案。按照“谁起草、谁解读”,委各处室(单位)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同步制订解读方案,对于应解读而没有解读的政策文件,在办文核稿、文件合法性审查时应予以退回补充解读,确保同步起草、同步报批,同步公布,特殊情况下公布解读材料最迟不得超过政策文件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。同时应适应网络传播特点,更多运用图片、图表、图解、视频等方式,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、可读、可感。(委办公室负责把关,各处室落实)
  2. 及时传递权威信息。对涉及面广、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,应通过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、接受访谈、发表文章等方式宣讲政策,解疑释惑,传递权威信息。注重加强专家库建设,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,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。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,采取不同传播策略,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,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“定向定调”作用,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,增进社会认同。(委各处室负责落实)
  (三)积极回应社会关切
  1. 做好舆情监测引导。要组织做好本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,扩大舆情收集范围,及时了解各方关切,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。对涉及本系统重要政务舆情、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,要认真研判处置,及时借助媒体、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,讲清事实真相、有关政策措施、处置结果等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,主要负责人要当好“第一新闻发言人”,快速反应、及时发声。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,要迅速澄清事实,消除不良影响。特别重大、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,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。(委宣传处牵头,各相关处室负责落实)
  2. 充分发挥媒体作用。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、解读政策,引领舆论、推动工作。对重要会议活动、重大决策部署、工作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,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。重要信息、重大政策发布后,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、重要位置、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。畅通媒体采访渠道,创造条件安排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。(委宣传处牵头,各相关处室负责落实)
  (四)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
  1. 积极推进决策公开。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,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、公众、专家、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,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,扩大平博体育网址,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,除依法应当保密的,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,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。(委各处室负责落实)
  2. 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。围绕政府工作报告、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,细化公开执行措施、实施步骤、责任分工、监督方式等,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。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、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。(委各处室负责落实)
  3.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。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,推进预决算公开,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、机构设置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、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。(委财务处牵头落实)
  (五)围绕深化改革和发展推进公开
  1. 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。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,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,及时动态更新。做好取消、下放、保留行政审批、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,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。(委政法处牵头落实)
  2. 推进医疗卫生市场监管公开透明。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,明确抽查依据、主体、内容、方式等,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,实行“阳光执法”。(委医政处、监督处牵头落实)
  3.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。推进公共服务事项公开,完善服务目录指南。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”工作,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,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、网上办理、电子监察。(委政法处牵头落实)
  4. 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。按照省发改委相关要求,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审批、核准、备案、实施等信息的公开,明确公开的范围、程序、标准等。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项目的信息公开,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、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、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。(委规划处、财务处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)
  三、保障措施
  (一)加强责任落实。国务院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明确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,将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,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,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,及时根据相关要求,逐项分解工作任务,明确办理责任人员及时限要求等。牵头处室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,加强组织协调和推进任务落实。各配合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,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。对人为因素影响任务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,将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。
  (二)加强督查审查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,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、监督和考核评价工作。要将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相关业务工作监督检查范围,对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信息公开落实工作加强跟踪督查和推进落实。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,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,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,确保应公开尽公开。要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,严格落实“先审查、后公开”工作要求,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,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。
(三)加强能力建设。要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,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渠道,增强发布信息、解读政策、回应关切、引导舆论的功能。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数据库建设,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,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,方便公众获取。强化与新闻网站、商业网站的联动,增强信息传播效果。重视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,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,及时公开群众普遍关心的信息,扩大群众知情权、参与权。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,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、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,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。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,配备人员力量,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,增强专业素养,强化公开理念,提高指导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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